家里放了一大堆廢舊藥品怎么辦?8月27日上午,由佛山市醫藥保健品行業協會聯合綠行者同盟發起的“關愛健康,全民參與,集中回收,減少危害”為主題的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公益活動正式啟動,首批將在全市建立133個家庭廢舊藥品回收點,對廢舊藥品統一組織銷毀。為了鼓勵市民參與到此項公益活動中,對于前來投放過期藥品的市民,將給予類似于積分的綠幣獎勵,一元兌換100枚綠幣。此后,市民可以補差價的方式利用綠幣兌換新藥品,或者換取環保用品、書籍等物。
正所謂有需求就有供給,對于過期藥,盡管正規藥店一向不收,但事實上,“藥品回收”這事兒一直存在,甚至早已是一個利潤豐厚的地下產業。
畢竟,對于老百姓來說,購買藥品很難買得不多不少正正好,藥到病除之后,發現藥品購買過量,也是個十分常見的事情。但“藥品”畢竟不是一日三餐,這頓吃剩了的下頓還能接著吃,病好之后,多余的藥品自然只能被擱置不用,假如是常用藥還有可能在沒有過期之前派上用場,但對于大多數家庭來說,治病剩余的藥品,最終因長期閑置過期,恐怕不少家庭都有類似經歷,這顯然既是一種浪費,又增加了人們的醫藥負擔。然而國內的藥店往往是售出概不回收,這無疑給非正規的“藥品回收”渠道以可乘之機。
而在國外,“誰出售,誰回收”卻早已成為慣例,任何商品的生產者都必須在生產銷售前便考慮到回收處理的方式和成本,藥品也同樣不能例外。在英國,隨便亂扔藥品會被記大過,過期藥品一定要放進一個標有“過期藥品”的垃圾袋中。在德國,藥店是處理過期藥的主要部門,并統一焚燒過期藥。不難看出,“過期藥”盡管消費者已經掏了錢,買了單,但卻并不意味著生產和銷售方便沒有了責任,藥品的回收處理,其實恰恰是生產廠家不容推卸的責任,作為銷售渠道,藥店也理應承擔相應義務回收責任才對。在藥品回收與處理方面,國外的現成經驗,倒是不妨借鑒。
從這個角度來看,患者多余藥品的回收,其實更應完善正規的回收處理機制,如此,不僅可以有效防止藥品閑置浪費,讓藥盡其用,更可以防止過期藥品落到不法分子手中危害公眾健康. |